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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主 > 女权至上社会下的宅男悲歌(全)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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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却不时时提高警觉,这就是我的罪过。

其实我国上千年历史中,一直都是男尊女卑的父权社会,直到上个世纪初,两性平权的观念才渐渐被社会所接受,那时社会制度都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而女性权利的飞跃性提升则是在大约二十年前发生的,一切的起因源于一桩震惊社会的性犯罪事件,那是计程车司机连续奸杀女乘客的社会案件。

案件侦破之后引起全国公愤,一时之间尊重女性、保护女性成为最重要的社会议题,所有公众人物、政府机关、民间团体都在强调提高女权的重要性,所有政策拟定和修法方针都朝向保障女性的纲领进行,这在当下就是一种政治正确,各从政同志无论是否真心关怀女性,至少表面上都得做做样子。

学校从小就教导学生女士优先的观念,不管公家或民间重要职位以及决策机构都设下女性保障名额,所有政府计画或政府补助机构的考核指标都要纳入保护女性的绩效报告,初期这些都还算是正常逻辑范围内,但政治人物和政府机关就像在这议题上争相竞逐一样,你做得有多好,我就要做得比你更好,在这种病态风气之下,女权被无限上纲,甚至开始出现了一些怪怪的判例。

比如说,写封情书向心仪的女孩表达爱意,只是想邀约对方吃饭看电影,可是女孩并不喜欢这个男的,觉得对方发来这个很烦,就把他告上警局,结果真的判决男方性骚扰罪行成立。

比如说,小情侣之间原本情投意合,在两情相悦下发生亲密关係,但隔了几天之后因小事吵架了,女生越想越不对劲,就控告男友前几天对她强制性侵,结果这也是有罪。

比如说,因为老婆搞外遇而诉请离婚,明明调查结果都显示绿帽夫对婚姻破裂没有任何责任,最终判决却还是要求每个月必须支付前妻一笔赡养费,只因为要优先考虑弱势女性的生存权。

之后更逐渐扩展到男女关係之外的案件,女病患控告男医师,女学生控告男老师,女员工控告男主管,甚至互不相识的路人只是擦身而过也被告,男人碰到女人一下,或是跟女人说一句话,女人自己解读为具有性暗示就可以告,

结果一面倒地几乎都是男方有罪。

类似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大众从一开始不可思议到后来也见怪不怪了,因为这就是风向正确,甚至有执法人员因为同情倒楣的被告,做出的判决:收藏不迷路!【回家的路: 收藏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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