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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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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繁文缛节。

至于称呼对方大律师,以前我还以为是故意嘲讽,后来才发现几乎每个

法官都会在律师前加个大字,连菜鸟律师也能获得此一殊荣。

对造趁我的当事人睡觉时,基于报复、教训她的心理,将她的阴毛全数剃

除,一审地方法院简易庭就刑法第277条伤害罪部分、刑法第34条强制罪

部分、及刑法第225条第2项趁机猥亵罪部份皆宣判无罪。

幸好我国的诉讼当事人和法官不用像英美法系要戴上假髮,不然我看到陈老

师那样的花容月貌带着牛顿式的假髮,真的会憋不住在旁边笑到滚来滚去。

然而,刑法总则中,仅在第条第4项中定义重伤,却未对伤害做出定

义。因此,学说上有采以生理机能是否遭损害作为伤害罪成立要件的『生理机能

说』;也有认为基于尊重人类对于身体的自性,以及尊重对他人之身体不可侵

害性的『身体完整性说』。显然,前审法官采生理机能说,认为仅剃除阴毛不因

此损害生理机能,所以不认为构成伤害罪。

根据演化理论,群体中因基因突变产生变异后,不适生存的会逐渐遭到

淘汰。既然天生没有阴毛的『白虎』比正常有阴毛的人少,足见拥有阴毛是人类

演化的趋势,阴毛一定有它的功能存在,等一下我会向大家说明阴毛的功能,证

明剃除阴毛并不是不妨碍生理机能。

而强制罪部份,因为被害人当时正熟睡,所以不构成以强暴或 胁迫之方式

使其行无义务之事或妨碍其行使权利,我对前审法院的判决没有意见。

趁机猥亵罪部分,如上所述,因为被害人熟睡,所以不是构成『强制』猥

亵,顶多只构成『趁机』猥亵;然而法官认为被告基于作弄被害人之意图剃除其

阴毛,不能遽认为该当猥亵之要件,这见解是否可采,我也会做分析。

被告是个穿着薄t-shirt的土台客,不断斜眼打量陈湘宜老师,听完

陈老师的意见,在法官示意发言后,连忙抗辩:啊就教训一下而已,她有少一

块肉逆?我就是要羞辱她啦,我又没有要伤害她;何况我们吵架很久了,我最好

还有想对她猥亵的意思啦。

看到他满嘴烟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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